旅館管理新措施,觀光局擬針對觀光旅館,未來將強制接受星級評鑑,
目前已經展開徵詢業者意見階段,觀光局認為,旅館業透過星星等級區分其品質,
是全球通用標準,希望推升全台觀光旅館都成為星級旅館,
若業者不配合,情節重大者,將可廢止營業許可。
觀光局自2009年推動旅館業星級評鑑,透過實地訪查與審核,
給予一至五顆星不等,最高等級為五顆星,
由於四星級以上都會安排神秘客,
到旅館裏頭體驗,因此觀光旅館的等級,通常可以拿到四、五星級;
至於一般旅館,大部份都拿二、三顆星。
不過星級評鑑是採取自願性,截至現在,共有515家旅館獲得星級評鑑,
占整體2,918家數的17.6%,比率偏低。
但值得注意的是,觀光旅館有74家參加審查,占觀光旅館家數的66.1%。
包括遠東國際大飯店、晶華酒店、圓山飯店與亞都麗緻等,
均為五星等級的飯店。
而寒舍艾麗酒店、南投日月行館與陽明山中國麗緻大飯店等,則沒有申請星級評鑑。
觀光局表示,全世界都在推廣星級評鑑,也帶動國人對於星級旅館的重視,
而國內對於旅館的分級,採取「觀光旅館」與「一般旅館」,
一般人難以區分差別與等級,為了讓外籍旅客提高對於國內旅館的辨識度,
也考量到,
國內觀光旅館家數為112家,不算太多,
因此傾向將觀光旅館,納入強制星級評鑑的範圍,衝擊應該不大。
官員強調,現階段已經與各地旅館公會展開溝通,
期盼爭取支持,但業者正反意見不一,支持的業者認為,
將有助於宣傳飯店,而不支持的聲音則是覺得,應該由市場機制決定。
觀光局內部評估,將會朝向修正「發展觀光條例」母法進行,
未來若有業者不願意申請星級評鑑,將可以處以罰鍰,
並依情節重大最高可以廢止營業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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