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3 05 左永安 顧問/講師/委員/宮主/永續長/執行長/理事長 環境部114年3月4日公告擴大強制碳盤查對象,包含用電量高、使用化石燃料多等產業,新增500家納入,2026年4月底前要首度申報2025年排碳量,但尚不用徵收碳費。擴大盤查對象包括,資訊服務業、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量販店業、鐵路運輸業、捷運運輸業及大專校院、旅館業、電信業、醫院、汽車運輸業及製造業。 「三不一沒有」: 不會麻煩、不用委外、不須查驗、沒有要收碳費。
強制碳盤查企業 增500家
環境部114年3月4日公告擴大強制碳盤查對象,
包含用電量高、使用化石燃料多等產業,新增500家納入,
2026年4月底前要首度申報2025年排碳量,但尚不用徵收碳費。
環境部這次推動擴大盤查對象包括,
1資訊服務業
2百貨公司業
3購物中心
4量販店業
5鐵路運輸業
6捷運運輸業
7大專校院
8旅館業
9電信業
10醫院
11汽車運輸業
12製造業
環境部表示,會在6月底前訂定服務業、運輸業、醫療業
等三類碳盤查指引,讓業者能夠「第一次申報就上手」。
環境部指出,「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
經預告、研商,參採各界意見後,昨日公告上路。
自2026年起,包括
用電量高、用油或其他化石燃料多之服務業、運輸業、
醫療院所、大專校院及中小型製造業等,
應在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前一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
環境部表示,此次推動擴大盤查對象,預估增加約500家事業,
業者可先依2024年能源查核申報資料、車輛數或門市總數等
初步判斷是否為潛在盤查對象,至於實際認定條件,
將以應辦理盤查登錄年度之前一年
能源使用情形、門市家數、車輛數或醫院評鑑結果據以認定,
倘於該年度中曾符合條件者亦屬之。
環境部表示,後續也將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助確認,
並進行盤查登錄輔導。
至於
製造業、旅館業及醫院外之事業,應由總公司、
大專校院一併就其分公司、分店、分處、特約或加盟門市、
分校及分部辦理盤查登錄作業。
環境部強調,擴大盤查目的是加大各部門減碳行動力,
採
「三不一沒有」:
不會麻煩、不用委外、不須查驗、沒有要收碳費。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