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4日 星期六

2014 2015 左永安顧問 安永經營管理商學院 EMBA 台灣百大講師之首 職能基準 職能認證課程 共通核心職能 TTQS 人力資源 創業百萬小學堂 台灣大學 和君 品牌 創新研發中心 品質 卓越經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委 王儷玲 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於99年起陸續發布「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以及「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 馬偕醫學院全人教育中心副教授 申永順依據統計數據,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的上市(櫃)公司102年EPS平均為新臺幣2.39元,為全體上市(櫃)公司平均EPS新臺幣1.8元之1.33倍,顯見企業注重誠信經營及倫理之觀念已為企業帶來財務效益。

2014年初立法院由賴士葆委員提案在公司法內增訂條文,
據聞最快本會期進行審查。
其修訂條文草案之主要內容為資訊強制揭露時程及編列CSR之預算及政策相關規定,產業界各家於CSR長期耕耘之公司皆認為該提案立意良好,唯在實務執行面上恐有相當之困難度,如相關政府單位配套與誘因不足致使企業主動參與出版CSR之動機不高、企業內部執行CSR報告撰寫與出版之專業輔導人員不足,
而CSR報告第三者查證標準及查證機構之認證管理機制尚待建立,加以少部分通過第三者查證廠商之違法事件,CSR資訊之可信度與公正性遭受漂綠之質疑。
為持續有效推動企業永續發展與非財務性資訊之揭露實務工作,對於未來在推動方向之建議如下,環境、金融及經建等政府單位應更積極投入,確認分工角色,研訂具備誘因與驅動效果之法規制度與推動策略。
相關部會宜建立以CSR為金融證券市場強化企業治理工具之管理機制,建立上市公司之台灣永續指數(TSI),推動社會責任投資(SRI),並協助產業界積極參與國際CSR相關組織,引進與倡導更先進之永續資訊揭露觀念,促進經驗交流,提高國際能見度。
鑑於各國政府已有相當高比例要求企業進行CSR強制性報告,建議我國應在此議題迎頭趕上,而在資訊強制揭露相關法案通過前,企業永續資訊揭露的推動宜採漸進方式進行,如配合金管會所強化我國公司治理藍圖政策之推動,在過去公司治理評鑑之工作基礎與成果上,進行上市櫃公司CSR報告之示範性輔導計畫。建立適合國內之撰寫指引與查證標準,進行相關人員教育訓練等基礎能力建構。依企業之規模與屬性等性質,規劃分階段強制出版CSR報告之期程。
近年來金管會透過相關法規修訂及自律規範與實務守則等方式,積極推動企業社會責任。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於99年起陸續發布「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以及「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規範公開發行公司及各金融業應於年報與公開說明書增加揭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之情形。
依據統計數據,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的上市(櫃)公司102年EPS平均為新臺幣2.39元,為全體上市(櫃)公司平均EPS新臺幣1.8元之1.33倍,顯見企業注重誠信經營及倫理之觀念已為企業帶來財務效益。
為與國際接軌,順應世界重視公司治理與永續發展報告書之趨勢,金管會於2013年發布未來五年「強化我國公司治理藍圖」,並成立公司治理中心,積極協助上市(櫃)公司強化公司治理之揭露。未來將持續推動上市(櫃)公司依國際標準編製企業社會責任、永續發展報告書。
目前金管會針對強化公司治理提升資訊揭露品質,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相關規範,並增訂其應揭露之企業社會責任及誠信經營之具體項目。另外為鼓勵企業責任投資,由證交所及櫃買中心研議利用市場機制,鼓勵上市(櫃)公司推動企業社會責任、誠信經營,並將其履行情形列為公司治理評鑑指標項目之一;也透過評鑑制度與編制公司治理指數,引導公司善盡企業社會責任,預計104年完成第1屆評鑑結果,並挑選表現優良企業編入指數。
金管會非常重視CSR報告之推廣工作,也將持續推動公司治理文化,塑造有利發展企業社會責任的環境,希望未來CSR報告可以成為金融市場投資與籌資的重要參考依據,投資人可以透過企業社會責任的執行績效,找到具有投資價值與企業競爭力的公司。我們期許未來台灣的優質企業在創造利潤的同時,可以扮演推動CSR報告領頭羊的角色,積極投入社會公益與綠能環保等活動,因為只有所有企業能夠秉持專業穩健經營,才能成為整體社會與經濟發展的驅動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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