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日 星期日

2014 2015 左永安顧問 安永經營管理商學院 EMBA 職能基準 職能認證課程 共通核心職能 TTQS 創業百萬小學堂 台灣大學 和君 品牌 育成中心 創新研發中心 品質 103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業務工作計畫 共通核心職能課程新師資甄選教學演示: 1.教學演示時間預定為103年3月11日(週二)、3月13日(週四)、3月19日(週三)共計3場次,詳細時間地點待公告通知。參加甄選者須由教學演示各場次擇一場次參加,教學演示結果擇優錄取至多20名為原則。 2.教學演示之教材以本課程九項子綱擇一為範圍,教學演示重點為審查甄選者是否具備促進學員互動與指導歸納研討結果之經驗能力,教學演示時間以15分鐘為限,第12分鐘按鈴一短聲,15分鐘按鈴二短聲,報告時間滿,即停止報告。 3.本階段教學演示需提前收取簡報資料,請於103年3月5日(週三)中午12時前將簡報資料mail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專案辦公室,並註明該簡報為共通核心職能課程子題綱之範圍,簡報格式請轉存為powerpoint格式【檔名範例:D2_王大明】,請勿轉檔為PDF格式;甄選當天恕不開放臨時提供與更改檔案,逾期繳交簡報資料者視同放棄。

103年度產業人才投資方案業務工作計畫
共通核心職能課程新師資甄選
一、甄選目的: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以下簡稱職訓局)訂定「共通核心職能課程(以下簡稱本課程)」主要目的乃為因應經濟環境快速變遷,積極促進就業者再學習的能力與呈現工作績效,以克服職場上的挑戰,期使具有國際的競爭力。
二、甄選說明:
本課程師資除優先選用上(102)年度經職訓局各項考核通過之師資外,另將聘任學界、業界先進擔任本課程新任講師,本(103)年度預計至多甄選20名。期能藉由專業師資的推手使訓練單位及社會大眾深入瞭解由動機、行為、知識三大基本核心所建構的本課程之內涵及概念,進而達到全面推廣之成效。
三、申請資格:
預計聘任符合下列資格之學界、業界先進擔任本課程新任講師,擇優錄取。通過甄選者(書面資料審查及教學演示)將通知參與「師資回流暨研習會議」,全程參與三天並符合研習會議規範者將陳報職訓局核定後公告,自公告日起始具備本年度本課程單一單元之授課資格。
(一)教育程度:大專以上學歷或同等學歷並具備以下相關資歷者。
(二)相關資歷
學術界:
1.   經教育部審查合格曾任專科以上學校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並講授本課程相關科目一年以上資歷。
2.   具研擬教材能力以及能將演練案例予以書面教案化之能力,並提供完整書面教案者。
3.   具有促進學員互動與指導歸納研討結果之經驗能力,並可參加教學演示者。
產業界:
1.   講授專長為本課程相關科目,曾擔任企業教育訓練或大專就業學程本課程講師三年以上資歷,並提供相關授課證明者。
2.   具研擬教材能力以及能將演練案例予以書面教案化之能力,並提供完整書面教案者。
3.   具有促進學員互動與指導歸納研討結果之經驗能力,並可參加教學演示者。
四、甄選期間:103113(週一)103129(週三)17時止。
五、報名方式:
本報名程序包括線上登錄作業,以及郵寄書面文件作業,線上登錄資料不完整或未完成郵寄書面文件者,不納入本次甄選。
(一) 線上登錄作業:
請先完成線上登錄作業,登錄網址:http://www.nasme.org.tw/front/bin/form.phtml?Nbr=15257
登錄各項資料時請務必完整、正確,線上登錄時間自103113(週一)103129(週三)17時止。
完成線上登錄作業後,需將書面文件寄達指定地址,始完成報名程序。
(二)郵寄書面文件作業:
請提供甄選報名表(格式如附件一)、教材紙本及教材製作說明書(格式如附件二)、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三)等必要檢附文件各乙份,於103129(週三)前,以郵戳為憑,信封外註明「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專案辦公室-103年度共通核心職能課程新師資甄選」。
收件地址及聯絡方式請參閱本公告第九項。
六、審查流程:
完成報名作業後,甄選流程分為書面審查及教學演示階段。
(一)書面審查:
邀請專家學者擔任審查委員召開新師資資格審查會議,參加甄選者需備齊相關文件始具甄選資格,審查評分結果擇優錄取,第一階段書面資料審查通過者將於103227日(週四)公告通知參加第二階段教學演示,第一階段書面資料審查未通過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審查評分標準如下表。

第一階段:書面審查評分標準表
評分指標
比重
評分標準
師資條件
u依據本課程大綱製作之教材1份,須包含紙本及製作說明書
40
u課程教材具備者10
u課程教材符合本課程者1-20
u課程教材豐富度1-10
u本課程基礎問答題
60
u4題,每題15分。
u以往授課實績
參考
項目
u授課年資
u有共通核心職能課程相關授課經驗
u學(經)歷
參考
項目
u學歷
u職級
u具相關證照或研習證明
u具管理經驗
uTTQS單項資格(評核委員、輔導顧問、講師)
(二)教學演示:
1.教學演示時間預定為103311日(週二)、313日(週四)、319(週三)共計3場次,詳細時間地點待公告通知。參加甄選者須由教學演示各場次擇一場次參加,教學演示結果擇優錄取至多20名為原則。
2.教學演示之教材以本課程九項子綱擇一為範圍,教學演示重點為審查甄選者是否具備促進學員互動與指導歸納研討結果之經驗能力,教學演示時間以15分鐘為限,第12分鐘按鈴一短聲,15分鐘按鈴二短聲,報告時間滿,即停止報告。
3.本階段教學演示需提前收取簡報資料,請於10335(週三)中午12時前將簡報資料mail至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專案辦公室,並註明該簡報為共通核心職能課程子題綱之範圍,簡報格式請轉存為powerpoint格式【檔名範例:D2_王大明】,請勿轉檔為PDF格式;甄選當天恕不開放臨時提供與更改檔案,逾期繳交簡報資料者視同放棄。
4.請留意交通往返時間,並務必於指定時間前抵達會場,審查評分標準如下表。

第二階段:教學演示評分標準表
評分指標
比重
評分標準
教學目標的掌握
30%
21-30/普通11-20/不佳0~10
教材熟悉度
15%
11-15/普通6-10/不佳0-5
教學方法實務應用
30%
21-30/普通11-20/不佳0-10
教學靈活流暢度
25%
17-25/普通9-16/不佳0-8

七、審查作業相關說明:
()預定將於103227日(週四)公告通知通過第一階段審查者參加第二階段教學演示甄選,預定於10341日(週二)前公告通過第二階段甄選名單。
()通過第二階段審查者即邀請參加本(103)年度「師資回流暨研習會議」。審查通過者應全程參與「師資回流暨研習會議」,經呈報職訓局核定公告後,始具備本(103)年度本課程單一單元之授課資格。

八、其他相關注意事項:
本(103)年度公告之本課程師資需遵照職訓局公布「共通核心職能課程師資建置管理原則」(如附件四)相關積分規範,未達本年度累計總積分標準者,下(104)年度不予續聘
九、聯絡方式:
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專案辦公室
電話:(022366-0812  傳真:(0223686259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11-2
王小姐  分機193  chenchieh_wang@nasme.org.tw
李小姐  分機195  jamie_li@nasme.org.tw

簡小姐  分機167  amanda_chien@nasme.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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