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一百一十四年度勞動檢查方針》由勞動部依據多項勞動法令於2024年7月發布[1]。此方針的核心目的在於提升國內勞動條件管理水準,確保職場安全及健康,並藉由規劃年度檢查計畫,促進企業自主管理能力。
考量疫情對特定產業的影響,此年度方針在既有的檢查體系下,對高風險行業與勞動條件違規率高的事業單位優先實施檢查。隨著檢查重點逐年更新,雇主對於相關規定應有所準備,以降低職業災害風險並提升勞動環境之整體競爭力。
貳、相關依據
1《勞動檢查法》、
2《勞動基準法》、
3《最低工資法》、
4《職業安全衛生法》、
5《政府採購法》、
6《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7《勞動部重大災害通報及檢查處理要點》、
8《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動檢查法案件處理要點》、
9《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10《營造作業人員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核發臺灣職安卡作業要點》、
11《加強公共工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作業要點》、
12《童工及青少年勞動條件檢查原則》、
13《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
14《危險性設備內部檢查延長期限或替代檢查審查處理原則》、
15《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注意事項》、
16《施工架作業安全檢查重點及注意事項》、
17《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及
18《外送作業危害防止計畫相關指引》
等等。
參、勞動檢查方針概述
《一百一十四年度勞動檢查方針》確實涵蓋多項重點領域,旨在加強對工作場所的安全監督,保障勞工權益。其中,特別強調以下五大核心領域[2]:
1.職業病防治:
加強對致癌物質、生殖毒性物質等有害化學品的監管,確保工作者免受職業病危害。
2.影視拍攝與大型活動舞台安全檢查:
要求在活動佈置或搭建過程中,設置完善的防護設施,確保工作人員的安全。
3.夜間工作危害防治:
關注夜間工作者的安全,針對夜間作業增加監測與防護措施,降低夜間工作帶來的風險。
4.外送作業災害預防:
特別強調外送業務的合理派遣機制,並建議引入第三方責任保險,以保障外送人員的安全與權益。
5.大型構造物拆除作業的精準檢查:
將此類高風險、短期作業納入更嚴格的檢查範疇,確保拆除過程中的安全性。
此外,勞動部在114年度的勞動檢查方針中,特別強化了對火災爆炸高風險工廠的檢查,擴大檢查範圍至所有具火災爆炸風險的工廠[3]。
同時,為強化公共工程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要求各勞動檢查機構依據《政府採購法》第70條之1的規定進行督導[4]。
再者,針對機械操作不當導致的災害,勞動部已訂頒相關措施,要求操作人員接受職業安全講習,方可申請復工[5]。
這些措施旨在全面提升工作場所的安全性,保障勞工的健康與權益。深入解析《一百一十四年度勞動檢查方針》五大核心領域如下:
一、職業病防治
《一百一十四年度勞動檢查方針》在職業病防治方面,強調對高危害化學品的監管,包括致癌物質、生殖細胞致突變性物質和生殖毒性物質。 此外,物理性因子如噪音、高溫、異常氣壓等也納入職業病預防專案檢查範疇。《一百一十四年度勞動檢查方針》詳細列舉了職業病預防檢查的重點項目,涵蓋:
1.危害物質容器標示與危害通識:確保勞工了解工作場所中的危害物質及
其特性。
2.通風換氣裝置效能:確保工作場所通風良好,有效降低危害物質濃度。
3.腐蝕漏洩防止設施:預防危害物質洩漏,保障勞工安全。
4.呼吸防護計畫的訂定與執行:針對特定危害物質,制定並執行呼吸防護
計畫。
5.勞工個人防護具的置備及使用情形:提供勞工適當的個人防護具,
並監督其正確使用。
6.作業環境監測:定期監測工作場所危害物質濃度,確保符合安全標準。
7.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的健康管理:對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的勞工,
實施更嚴格的健康管理措施。
8.有害作業主管的設置:確保有害作業場所設置合格主管,負責監督作業
安全。
9.僱用或特約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力及作業管理:提供勞工健康服務,
並妥善管理相關作業。
此外,《一百一十四年度勞動檢查方針》特別關注肌肉骨骼疾病和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等新興工作相關疾病的預防措施,顯示勞動檢查方針與時俱進,關注職場新興的健康風險。
二、影視拍攝與大型活動舞台安全檢查
《一百一十四年度勞動檢查方針》將影視拍攝與大型活動舞台的安全檢查
列為重點項目[6]。
檢查範圍涵蓋活動佈置、舞台架設、布景搭建、道具搬運等各個環節,針對爆炸、火災、墜落、感電、物體飛落、物體倒塌、溺水等常見災害類型,制定相應的防護措施,確保活動安全。
三、夜間工作危害防治
《一百一十四年度勞動檢查方針》強調夜間工作危害防治,要求事業單位針對夜間工作場所進行風險評估,檢討緊急應變處理程序,配置適當人力,並落實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檢查重點如下:
1.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確保夜間工作者接受充分的安全衛生教育,提升其自我防護能力。
2.常見災害相關預防措施:
針對夜間工作可能面臨的危害,如墜落、感電、暴力事件等,制定並實施相應的預防措施,確保工作環境安全。
此外,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發布的《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7]提供了詳細的建議,供事業單位參考,以保障夜間工作者的安全與健康。
四、外送作業災害預防
《一百一十四年度勞動檢查方針》在外送作業災害預防方面,
強調以下重點:
合理派單機制:
為避免外送員因過度勞動或趕時間而發生交通事故,文件強調建立合理的派單機制,確保工作量適當,降低風險[8]。
第三方責任保險:
要求業者為外送員提供第三方責任保險,保障其在工作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時的權益,確保外送員在執行任務時的安全與保障[9]。
其檢查重點如下:
1.外送作業危害防止計畫:
檢查業者是否依據勞動部發布的相關指引,訂定並執行外送作業危害防止計畫,確保作業安全。
2.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確認業者是否對外送員進行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提升其安全意識與技能。
3.人身保險與財產保險:
檢視業者是否為外送員提供人身保險與財產保險等保障,確保其權益。
4.危害告知:
確認業者是否對外送員進行危害告知,讓其了解作業中可能面臨的風險。
5.安全裝備:
檢查業者是否為外送員提供安全帽、反光標示等安全裝備,確保其在作業中的安全。
6.高低氣溫危害預防措施:
確認業者是否採取高低氣溫危害預防措施,保障外送員在極端天氣下的健康。
7.緊急聯絡通訊設備:
檢視業者是否為外送員提供緊急用連絡通訊設備,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及時聯絡。
透過上述措施,勞動部期望提升外送作業的安全性,保障外送員的權益,並減少職業災害的發生。
五、大型構造物拆除作業的精準檢查
《一百一十四年度勞動檢查方針》將大型構造物拆除作業列為精準檢查的
重點,因其施工期短且風險高。同時也要求事業單位在施工前提報期程,
配合檢查,以確保作業安全。
這些作業的共同特點是作業時間短、風險高,需要更嚴格的檢查和監督,以確保作業安全。
小結
《一百一十四年度勞動檢查方針》的五大核心領域反映出政府對勞工安全與健康的重視,透過強化各類高風險作業的檢查和預防措施,致力於打造更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肆、勞動檢查目標與重點
根據《114年度勞動檢查方針》,今年的勞動檢查目標涵蓋三大面向:1.促進職場安全衛生,維護工作者安全及健康:致力於提升職場安全衛生水準,保障勞工在工作場所的安全與健康。2.持續降低職業災害,推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保障勞工基本人權:減少職業災害的發生,並加強職業災害保險和保護措施,保障勞工權益。3.加強勞動條件監督檢查,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動條件的監督檢查,確保雇主遵守相關法規,保障勞工應有的權益。分別說明之如下:
《114年度勞動檢查方針》旨在強化勞動檢查,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
其重點包括:
一、優先檢查對象
為有效運用檢查資源,勞動檢查機構將優先針對以下類型的事業單位:
1.規模較大之企業:僱用超過100人者。
2.高風險事業單位:
(1)從事高危險性工作場所的企業。
(2)經媒體廣泛報導有違反勞動法令情事者。
(3)曾發生死亡或重傷事件之企業。
(4)未配合改善措施之高風險事業單位。
二、檢查方式
為應對不同風險程度的作業或場所,採取多元檢查方式:
(一)精準檢查
針對施工期短但高風險的作業或場所,要求事業單位事先提交施工計畫,並依計畫時程進行監督。例如石化業歲修、局限空間作業、大型構造物拆除作業等。
(二)專案檢查
依照不同專案的特性,選定檢查對象並以關鍵性安全衛生設施為檢查重點。例如火災爆炸預防專案、墜落災害預防專案、外送作業災害預防等。
(三)重大災害檢查
依照「勞動部重大災害通報及檢查處理要點」辦理,針對發生重大職業災害的事業單位進行全面檢查。
(四)動態巡查
檢查員以動態巡邏的方式,加強對高風險作業場所的檢查。
三、檢查重點項目
檢查重點涵蓋「勞動條件」和「職業安全衛生」兩大方面:
(一)勞動條件
包括
勞工名卡、出勤紀錄、工資清冊、工時、休假、工資給付、
退休金提繳、性別平等、勞工保險等。
(二)職業安全衛生
包括
墜落、感電、火災、爆炸、中毒、缺氧、機械操作安全、化學品管理、職業病預防、職場暴力防治、緊急應變措施等。
此外,針對特定行業,如營造業、影視拍攝、大型活動、夜間工作、外送作業等,亦制定相應的檢查重點。
四、小結
《114年度勞動檢查方針》顯示政府致力於保障勞工安全與健康,透過多元的檢查方式和重點項目,強調以下幾點:
1.風險分級管理:
優先檢查高風險企業,並針對高風險作業場所加強監督。
2.預防勝於治療:
強調事前預防措施,例如要求高風險作業場所事先提交施工計畫,並進行精準檢查。
3.持續改善:
針對已發生職業災害的企業,進行全面檢查,並督促其改善安全衛生措施。
4.與時俱進:
關注新興行業的勞動安全議題,例如外送作業、夜間工作等,並制定相應的檢查重點。
透過落實勞動檢查制度,政府期望能有效降低職業災害發生率,為勞工打造更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伍、雇主因應勞動檢查的建議與準備
根據《民國一百一十四年度勞動檢查方針》,雇主應建立全面的職場安全管理系統,涵蓋風險辨識、定期檢查及人員培訓等,以確保工作環境符合安全標準。
一、建立與強化職場安全管理系統
1.風險辨識:
雇主應主動識別工作場所中潛在的危害因素,並評估其風險等級。這些危害因素包含機械設備的危險性、化學品的毒性、工作環境的物理性危害等。
2.定期檢查:
針對已識別的風險,雇主應定期進行檢查,例如設備的安全檢查、作業環境的監測等,並記錄檢查結果,以便追蹤改善。
3.人員培訓:
雇主應提供員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使其了解工作場所的風險,並掌握正確的操作規範和安全防護措施。
二、針對高風險作業的防護措施
1.設置防護裝置:
例如在機械設備上安裝護罩、安全聯鎖裝置等,以防止人員意外接觸危險區域。
2.定期檢查設備狀況:
確保設備運作正常,並及時維修保養,以避免因設備故障而引發職業災害。
三、加強員工教育訓練
雇主應提供職場安全與健康的教育訓練,特別針對夜間工人、外送人員及從事高風險作業者。訓練內容應包括急救措施、個人防護設備使用及緊急應變程序等,以確保員工具備面對緊急事件的能力。
四、設立內部稽核與預防機制
為因應勞動檢查機構的動態巡查及精準檢查,雇主可設立內部稽核機制,定期檢視勞動條件及安全措施的執行情形。透過定期的內部稽核,可提早發現並修正可能的安全漏洞,降低外部檢查時的違規風險。
五、增設個人防護裝備與設施
對於從事高風險作業如屋頂或化學處理的員工,應提供充足的個人防護裝備(如防墜網、安全帶、防護口罩等)。同時,需加強相關工作區域的防護設施,例如在屋頂作業區設置護欄,並定期維護以確保安全性。
六、完善勞工保險及災害保障措施
雇主應確保勞工保險的全額投保,並配合勞動部指導,增設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措施。對於從事外送工作的員工,需增加第三方責任保險,保障其在執行任務時的安全與權益。
七、設立應急反應機制並定期演練
《民國一百一十四年度勞動檢查方針》特別強調應急反應措施之落實,因此雇主應於工作場所設立完善的緊急反應計畫。該計畫應包含緊急撤離、火災及化學洩漏等情境之處置方法。同時,雇主需定期舉行應急演練,使員工熟悉緊急狀況下的反應流程,確保每位員工均了解如何自我保護。
八、其他建議
1.參考「勞動檢查機構檢查資訊管理系統」[10]:
該系統包含事業單位使用之危險物、有害物及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等資料,可供雇主參考。
2.主動尋求協助:
對於有輔導改善需求之事業單位,勞動檢查機構會主動提供協助。
3.邀請專業人士陪同檢查:
對於涉及專業技術或產(職)業性質較為特殊之行業,勞動檢查機構必要時得邀請專業人士陪同檢查。
透過落實以上措施,雇主不僅能符合勞動檢查的要求,更能保障員工的安全與健康,打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
陸、結語
《一百一十四年度勞動檢查方針》強調提升職場安全與勞工權益,透過系統化的風險辨識、定期檢查及員工培訓等措施,雇主不僅能有效降低職業災害發生率,更能提升員工對職場安全的信任度,促進勞資雙方的合作與理解。特別是在高風險行業,如外送作業、夜間工作及大型工程拆除作業等,方針中精準規劃了針對性檢查與專案監督,確保工作環境安全、透明。
此外,雇主若能強化員工教育訓練,並完善內部稽核機制,雇主得以在檢查過程中展現其自主管理能力,減少外部檢查的干擾,促進內部改善循環。此外,建立應急反應計畫及完善的職業災害保險機制,提供員工更高的安全感和保障,提升其工作滿意度及忠誠度,最終為企業創造穩定的勞動力基礎。
為達成勞資雙贏,建議雇主積極參與勞動部提供的指引與輔導計畫,並定期與員工代表溝通職場安全與健康議題,建立雙向溝通平台,及時回應勞工需求。如此一來,企業不僅能符合法規要求,減少違規風險,亦能增進員工對企業的認同感,創造和諧的勞資關係,達成企業永續發展的目標。
- 本文作者:Thomas Hsu_傑報特約專欄作家
- 發佈日期:2024/11/19
- 著作權所有:傑報人力資源服務集團歡迎轉載,轉載請註明出處
[1]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2023年)。
《一百一十四年度勞動檢查方針》
(勞動部113年7月1日勞職授字第1130204792A號公告)。
網址:https://pse.is/6qa4nk(最後閱覽日期:2024年)。
[2] 同註1。
[3]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2024年7月8日)。
《勞動部「114年度勞動檢查方針」加強納管火災爆炸高風險工廠》。
網址:https://www.osha.gov.tw/48110/48417/48423/171962/post
(最後瀏覽日期:2024年11月9日)。
[4] 同註1。
[5] 同註1。
[6] 《一百一十四年度勞動檢查方針》:影視拍攝、大型遊樂園、
演唱會、跨年晚會及節慶等活動的安全檢查將是重點項目。
[7]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衛生健康組(2022年3月24日)。
《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
取自https://www.osha.gov.tw/48110/48713/48735/133667/
(最後瀏覽日期:2024年11月9日)。
[8]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2022年6月17日)。
《勞動部修訂「食品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強化外送作業安全
及提升外送員權益保障》。
取自https://www.osha.gov.tw/48110/48417/48419/105599/
(最後瀏覽日期:2024年11月9日)。
[9] 同上註。
[10]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 (OSHA). (n.d.).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https://www.osha.gov.tw/48110/48129/48131/48135/
(最後瀏覽日期:2024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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