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5日 星期一

營業秘密法、洩漏營業秘密、背信「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3月1日更名臺灣美光晶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蘋果日報

(更新內容:新增美光回應)桃園地檢署企業犯罪專組張書華主任檢察官、陳貞卉檢察官共同偵辦「華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3月1日更名臺灣美光晶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離職之經理級以上員工張建國(男、46歲)、范振航(男、47歲)、陳嘉亨(男、40歲)、張永明(男、41歲)、張慧銘(男、46歲)5人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案,今天偵查終結,分別依違反營業秘密法、洩漏營業秘密、背信等罪將他們起訴。桃園地檢署調查,華亞科技公司原為上市公司,公司主要營業項目均為DRAM(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ynamic Random Access Memory)半導體晶圓代工服務,於去年12月6日由美光集團收購。而大陸地區近年強力發展半導體科技,並積極向臺灣地區半導體公司挖角。張建國等5人原為華亞科技公司員工,均擔任經理級以上職務,在2016年9月至11月間陸續離職後,相繼至大陸地區晶圓科技相關產業公司任職,月薪從5萬至7萬人民幣(約台幣20餘萬元至30萬間)。其等為在大陸地區使用華亞科技公司之營業秘密,離職前後,非因當時工作所需,亦未經華亞科技公司主管同意,竟逾越授權,違反華亞科技公司資訊安全、員工保密協定等規定,以手機拍攝、紙本列印等方式,重製華亞科技公司關於無塵室維護運作且屬於「機密」以上等級之重要營業秘密,而於簽署離職面談紀錄後,持續握有此項重要營業秘密。其間,范振航更於在職期間,即將上開重要營業秘密,以手機拍攝、網路傳送等方式,傳送至大陸地區,均嚴重損害華亞科技公司之營業利益。檢方表示,張建國等5人離職前後,將擅自重製華亞科技公司之重要營業秘密資料,洩漏至大陸地區任職公司使用,每人每月因此獲得至少新臺幣20萬元以上之薪資報酬,此為其等犯罪所得,均併向法院聲請宣告追徵價額。美光表示,感謝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台灣法務部調查局及美國聯邦調查局對這幾起案件的努力。美光在此重申公司向來積極捍衛智慧財產,並運用各項法律及刑事救濟途徑以遏止任何不法行為。(突發中心張沛森、財經中心楊喻斐/連線報導) 發稿時間:10:55
更新時間:20:18

2017-09-25 07:1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
聯電日前遭到法院起訴,指涉透過美光離職員工竊密,聯電反擊,指可能是遭到「商業間諜」構陷嫁禍,意圖妨礙聯電的DRAM研發計畫。
    這個國際大廠洩密案正進行中,先是美光員工離職跳槽到聯電,但後來被發現這員工是「帶槍投靠」,帶著美光機密到聯電,上傳相關機密到網上後,被美光控告,包括該跳槽員工及聯電都挨告;台中地院在9月6日對聯電提起公訴。
    聯電展開反擊,《中國時報》報導,聯電總經理簡山傑指出,美光與聯電正在競爭中國市場,「聯電高度懷疑涉案的跳槽員工是『商業間諜』,假藉『帶槍投靠』,實際上是『構陷入罪』」;
    疑點是,這跳槽員工是「主動跳槽」,薪水未提升,將帶來的美光931個檔案隨意存在隨身碟USB內,更大量下載使用,似乎沒有保護機密的情況,且涉案人在認罪轉為污點證人後,他遭到美光停職的妻子,立即復職。

    簡山傑認為,這位跳槽員工在網上留下大量的證據,甚至上傳Google雲端硬碟,「怎會有如此笨的賊?」;更巧的是,9月6日美光宣佈擴大在台投資600億元,當天正是台中檢方公布起訴內容的同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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