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112年 共通核心職能課程
(一)緣起
九O年代中期以來,工業先進國家對於勞動力必要具備的核心知識職能與技能職能(core knowledge/skill competencies),大多已形成具有一般共識的結構化、系統化之體系典範與類目組合,並藉由在政府公共部門的方案以及在民間自辦的訓練計畫中付諸實施,以作為各該國家人力資本投資開發與升級進步的重要基礎建設事項。行政院經建會九十三年六月完成之院頒「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提列十二項國家前瞻性服務產業,勞動力發展署依決議應辦理「核心職能課程訓練」。爰準據訂定本項「共通核心職能課程」計畫。
(二)目的
本方案計畫之目的,乃為積極促進國家人力發展基礎建設,藉政府公共部門之主動規劃促進,以形成我國人力資本投資開發之有營養的土壤,強化國家優勢的社會資本,建構有特色的國家競爭力,啟發民間活力,落實普遍化的有魅力有競爭力的國家勞動力。
動機職能 簡稱DC(Driving Competencies)
本群組課目之實施在於訓練對個人優勢之認知,以建立職涯發展規劃,促進發揮專業敬業精神,有效自律自制,深刻理解職場倫理及社會化意識,用以務實展現每一個人外顯績效,增進每一個人在職場之魅力與競爭力。
D1工作價值與工作願景Working Value and Job Vision (5小時)
1. 個人優勢與職業適性
2. 工作願景與職涯發展
3. 工作價值與組織願景
4. 正向職場人生觀
D2 群我倫理與績效表現Socialization and Presentation(5小時)
1. 職場生涯的小社會與大社會
2. 工作倫理與職場道德之認知與掌握
3. 績效意識與工作效能
4. 績效表現被認同的應有方式
D3 專業精神與自我管理 Self-Stimulating and Self-Regulating (6小時)
1. 專業態度與敬業精神
2. 自動自發與創新精神
3. 個人形象的建立與展現
4. 情緒管理與自律自制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