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112年 共通核心職能課程
(一)緣起
九O年代中期以來,工業先進國家對於勞動力必要具備的核心知識職能與技能職能(core knowledge/skill competencies),大多已形成具有一般共識的結構化、系統化之體系典範與類目組合,並藉由在政府公共部門的方案以及在民間自辦的訓練計畫中付諸實施,以作為各該國家人力資本投資開發與升級進步的重要基礎建設事項。行政院經建會九十三年六月完成之院頒「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提列十二項國家前瞻性服務產業,勞動力發展署依決議應辦理「核心職能課程訓練」。爰準據訂定本項「共通核心職能課程」計畫。
(二)目的
本方案計畫之目的,乃為積極促進國家人力發展基礎建設,藉政府公共部門之主動規劃促進,以形成我國人力資本投資開發之有營養的土壤,強化國家優勢的社會資本,建構有特色的國家競爭力,啟發民間活力,落實普遍化的有魅力有競爭力的國家勞動力。
知識職能 簡稱KC(Knowledge Competencies)
K1職場環境的學習與創新 Job Discovering(5小時)
1. 職場大環境的認知與探索
2. 職場知識的管理與運用
3. 掌握職務脈動與積極促進創新
4. 跨領域整合的思維與運用
K2價值概念與成本意識(5小時)
1. 成本意識與價值概念的基本意涵
2. 成本的節制與控制
3. 價值的加值與創造
4. 開源節流的策略與倫理
K3問題反映與分析解決Problem Shooting(6小時)
1. 問題定義與問題意識
2. 問題的描述
3. 問題發現與分析的工具
4. 問題解決的步驟流程與標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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