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教育研究所 資訊技術訓練中心主任 呂理華
持續改善 是TTQS的基本核心精神,更是取得高分的必要條件,
因此,
如何表現組織在持續改善上的『有效』作為,
遂成為組織『精益求精』的一大挑戰,
一個對外辦訓的機構中,
如何在訓練計畫的指標中,
展現內容、機制與系統上的 持續改善,
並以 具體改善效益,佐證 改善作為的『有效』性。
Do the right thing & Do the thing right
組織要進行持續改善前,必須先確認『為什麼要做?』,
如果只是『為改善而改善』或『為評核而改善』,
大則勞師動眾,而無效益,小則徒具形式,而無對應作為,不僅徒勞,
恐怕也得不到組織內絕多數人的認可(甚至評核委員的認可),
產出的佐證資料,也很難有說、寫、做一致的完備。
這種現象最常發在把『TTQS認為是浪費人力物力的一種要求,
對其辦訓助益不大』的單位,究其原因,
泰半為有『品質認為應在業務之後,單位人力、物力不足,
現階段無法兼顧品質』這種想法主管的組織,
而這種顯然欠缺策略分析與規劃,
導致沒有『做對的事情』(Do the right thing)的組織,
彰顯於外的,通常就是『累的半死,卻看不到績效』的典型個案。
當組織找到『做對的事情』,並準備以持續改善來
『把事情做對』(Do the thing right)的時候,
首要考慮的就是『有效性』的問題,
這通常跟特定專業有關(組織的專業又跟傳承與培育有關),
因為要改的更好,勢必要對問題有深入的認知與經驗,
譬如說,組織打算對某個問題(如公司的訓練資訊系統效能不佳),
進行改善,但採用的解決方法(如採購新機),
能不能真正有效的解決問題,
必須由專業人員(如程式設計師、系統、網路分析師、資料庫管理師…等)
來協助判斷與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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