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5 00:01經濟日報 蔡益彬
品牌沒有一套價值策略,就如船隻沒有目的地,離開港口了,
卻只能在大海茫茫漂流,公司的廣告費有一半也會浪費掉,
因為沒有投入更高階的價值創造與發展。
完整的品牌價值策略由三階價值構成:
第一階是屬性價值(Attributes),
指的是構成產品的配方、成分及特性,品牌必須在核心的基本要件上,
具有差異性及獨特性,才能真正擁有競爭力。
第二階是成效價值(Cosequence),
是產品的單一或綜合的屬性所創造出來,能帶給消費者某種特殊利益
的效果,這包括問題的解決、五感的產生,或娛樂興奮的體驗等等。
目前大部分企業的品牌價值發展,大多只停留在這兩個層次,
因為這是企業自己最能掌握也最擅長的部分,但守住洞穴,
不一定就能抓得到兔子,船只行駛在近海,抓到的也只是小魚。
現在消費者對品牌最重視的,是
第三階價值,即意義價值(Meaning),這也是目前企業行銷最陌生的一塊,因為在傳統的行銷模式裡,並沒有涉及到「意義」這個領域,最多只談到有形價值與無形價值,無形價值又泛指形象或感性價值。
意義價值是一種能量價值,它啟發消費者讓消費者得到希望、夢想與力量,
它豐富了消費的意義,更讓消費變得物超所值。
意義價值在結構上,可分成個人價值系統與人類價值系統,
在創造及發展上,則分成「工具性價值」與「終端性價值」。
發展品牌注入個人價值,除了縮短品牌與消費者的距離外,
更重要的是讓品牌更容易進入消費者的記憶網,神經行銷的研究證實,
大腦對品牌的記憶是由神經元的串聯所構成,這個記憶網路愈強大,
消費者購買品牌的欲望就愈強,
所以發展品牌價值,
首要就是聯結消費者的個人價值系統,使品牌進入記憶網路,
並逐漸壯大成品牌專屬的神經記憶網路。
人類價值系統是近來廣受重視的品牌價值系統,因為從生物學、腦科學及
神經學的實證研究中發現,人類的大腦承載著進化過程中形成的許多
共屬的價值觀,這些價值系統引導人類的思考、感覺及行動,
當然更是影響消費者選購品牌的價值指標。
創造意義價值,可先尋找由心理學家羅凱﹙Rokeach)發展的
「工具性價值」(Instrumental Values),即指消費者在行事或行為上的特徵或模式,如具有野心、獨立或自我控制等,這些特質促使他們追求最後的終端價值。
「終端價值」(Terminal Values)指的是消費者追求在生活上或生命上要達成的目標,這些目標是以自我、文化或社會為中心,也是人類所共屬共有的價值系統,如追求自由、和平、心寧平靜及社會認同等。
完整的品牌價值策略因此應由三級構成,最頂層的意義價值,聯結了個人價值及人類價值,能喚起最大規模的共鳴,所以品牌要突破,
要將屬性、效果價值轉換提升至意義價值,當品牌帶來新能量,消費者也將對其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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